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 页 人大概览 领导之窗 会议专栏 立法工作 监督工作 调查研究 代表风采 县乡人大 机关建设 公告公示 规章制度 地方立法库

  公告公示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08-26】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08-26】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08-09】
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 【07-19】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06-30】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06-30】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06-30】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06-30】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 【05-11】
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 【05-11】
  专题专栏  
  人大知识 更多>>
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之间出... 【03-23】
什么是法律位阶? 【03-15】
什么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03-09】
啥是建议? 【12-21】
人大代表如何产生? 【09-14】
人大代表的名额是如何确定和... 【06-30】
全国人大与地方人大的关系是... 【01-12】
人大代表应当接受谁的监督? 【11-24】
为什么说人大代表个人不直接... 【07-27】
代表议案如何处理? 【06-05】

位置导航:     首页 > 人大知识
什么是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Copyright @ 2014-2018 版权所有: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Tel:0799-6832515 Fax:0799-6832515 E-mail:pxrdbjb@126.com
技术支持:赣西网络 经营许可证编号:赣ICP备2020013618号-3

赣公网安备 360302020000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