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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 调研报告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监督工作计划,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的准备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调研开展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这次专项调研工作,多次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敏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方案通知,拟定调研提纲,进行专题培训。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省、市人大代表,分成两个调研组,深入三县二区、经开区、武功山管委会及部分市直部门开展调研,各县区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周密安排,确保了调研顺利进行。调研组实地踏看了全市14个村,走访贫困户273户,召开了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区、乡、村脱贫攻坚工作座谈会共30次,开展了纸质和网络问卷调查 (共发放问卷5599份,收回4373份)。问卷调查统计显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满意率为87.5%,基本满意率为8.3%,不满意率为4.2%。在全面了解我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调研组还赴吉安和赣州两市学习先进经验。
    二、脱贫攻坚工作情况
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十一项脱贫攻坚工程,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全市有国定贫困县1个(莲花县),省定贫困村110个(含3个深度贫困村),建档立卡贫困户21442户76273人,截止2017年底,全市实现15583户58140人贫困人口脱贫,78个贫困村退出销号,全市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的5.13%降至1.22%。
   (一)强化政治站位,组织领导坚强有力。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建立了由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扶贫开发领导“双组长制”,靠前指挥、靠前督战、高频度调度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政策体系趋于完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及行业部门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形成了我市“1+N”精准脱贫攻坚政策体系。三是全力构建责任体系。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县(区)、乡(镇)、村分别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责任状,市直单位与对口县(区)直单位签订责任状,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机制;各级机关选派优秀干部开展帮扶工作,实现领导挂点贫困村、单位定点帮扶贫困村、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驻村帮扶“四个全覆盖”。
   (二)打破要素瓶颈,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全市各级政府始终以改善贫困地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出发点,以优先解决水、电、路为重点的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为突破口,积极开展乡村道路、易地移民搬迁和农村危房改造等工程建设,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发展后劲,广大贫困群众饮水难、行路难、用电难等问题得到明显改善。截止目前,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已完成建设186处,解决23023人贫困人口饮水问题;易地移民搬迁任务3768人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6070户任务均已全部完成;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工程完成932.7公里。
   (三)注重“两业”扶贫,群众收入持续增加。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把发展产业作为长效脱贫的根本之策,印发了《进一步发展特色产业推进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各县区根据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能力和贫困户发展产业需求,在帮扶过程中总结出“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政策”“合作社+种植基地+公司”“企业+家庭农场+贫困户”等多个产业扶贫模式,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收入。如芦溪县启动实施“千家万树”产业扶贫项目,打造马家柚基地、安福蚕子基地各500亩,有效拓宽了全县3761户贫困户稳定增收渠道;莲花县发展规模种养专业户554户、种植基地297个、农业产业专业合作社494家,春蕾事业有限公司高州吉内得基地获全国就业扶贫基地称号;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探索旅游促推脱贫攻坚模式,依托旅游促进创业、带动副业,整合农家乐和户外驿站经营户,在全省率先成立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切实做好就业扶贫,全市通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扶持创业,开发公益性就业扶贫专岗,完善就业服务,吸纳贫困户进扶贫基地、扶贫示范点和扶贫车间等方式推进就业扶贫工作。截止2018年6月,全市农村贫困劳动力共计1.6万人,已安排就业1.37万人,累计建设就业扶贫车间总数246个,开展职业培训人数4170人。
   (四)坚持多措并举,脱贫质量稳步提升。在扎实推进产业覆盖、移民搬迁、危房改造、就业扶持等扶贫工作基础上,全市狠抓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扶贫、教育扶贫,筑牢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大病救助健康扶贫“四道保障线”,积极寻求以“统筹大病保险结余资金”和“爱心救助基金”为依托的第五道保障线,加强农村低保、养老保险与扶贫的有效衔接,解决重残、重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重点人群生活保障问题,建立覆盖从幼儿园到大学的贫困学生资助体系,贫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明显提升。两年来,全市贫困人口累计医疗费用总金额20136.95万元,自付累计总额1075.34万元,个人自付比例仅为5.34%,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建档率100%;全市享受教育补助政策贫困人口59782人,各级政府发放教育扶贫资助金11080.89万元。
   (五)突出问题导向,反馈问题整改有效。针对脱贫攻坚考核反馈的六个方面问题,全市各级政府成立了“夏季整改”指挥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责任主体,逐条逐项整改,问题整改取得实效。贫困识别精准度得到提高,整户新识别433户1543人,整改删除贫困户739户2585人,回退贫困户25户63人。基层基础有所改变,累计举办脱贫攻坚各类业务培训班325期,培训2.35万人次,召回第一书记5人,调换结对帮扶干部155人,执纪问责356人次。资金管理更加完善,完善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公告制度,畅通扶贫工程项目 “绿色通道”。扶贫政策落实更加具体,重点对照医疗保险政策落实不到位、教育扶贫补助未享受、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不精准等问题狠抓了整改。精神扶贫正在逐渐深化,通过宣讲、印发手册、入户教育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脱贫攻坚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对贫困群众扶志、扶智、扶勤、扶德教育。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的具体要求相比、与群众的期望相比、与“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相比还有差距,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亟待解决。
   (一)统筹协调不够有力。一是整体推进不够平衡。随着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加大、进度加快,非贫困村、非贫困户工作滞后的问题凸显,在扶贫过程中产生了新的“贫富不均”,“贫困”与“非贫困”工作不平衡现象已产生影响;二是职能部门合力不够。各职能部门缺乏统筹管理,社会资源整合力度不够,扶贫资源碎片化,难以发挥最大效益。部门之间在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上衔接不够,一些跨行业和部门的问题没有统一协调处理。三是机构设置不够健全,部分县区没有独立的工作机构,工作力量不强,扶贫队伍也不够稳定。
   (二)责任压实不够到位。个别县区对全年脱贫攻坚工作调研不深,安排不够科学合理,精准推进指导性不强、效率不高,对存 在的问题解决不够及时;个别基层单位政策宣传不到位,群众知晓率不高,政策落实较机械,制定的脱贫规划、提出的脱贫措施,与本地实际和群众需求脱节。少数“村两委”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骨干作用发挥不够,在具体工作中有个别村完全依赖驻村工作组和第一书记;个别行业部门没有切实履行牵头职责,对扶贫政策理解不深、掌握不透,致使一些扶贫政策未发挥应有的作用。
   (三)扶贫基础不够牢固。产业扶贫成效不够理想,扶贫产业大多以种、养殖业为主,产业单一,缺乏长效产业支撑。有带动能力的龙头企业少,公司与农户的利益关系松散,没有形成较为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就业扶贫质量不够高,存在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转移就业稳定性不够,扶贫车间成本过高等问题;健康扶贫标准不一,各县区报销比例不同,个别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有待提高。扶贫资金投入不足,各级政府财政扶贫专项预算不够,部分涉农资金未按政策要求进行整合,条块分割,影响了资金效益的发挥。金融扶贫政策运用不够到位,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项目金融支持难以落地,贫困户的小额贷款整合使用不够,小额信贷比整体偏低。
   (四)内生动力不够足。少数贫困群众“等、靠、要”依赖思想还不同程度存在,主动参与扶贫产业积极性不高,甚至还产生抵触情绪,以致出现“上急下慢、外热内冷”的现象;部分贫困人口文化素质低、农耕观念强,对发展种、养殖业积极性不高,对土地流转心存疑虑;少数贫困户因病、残等客观原因长期贫困,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脱贫动力不足。
    四、意见建议
   (一)强化思想认识,努力夯实“脱贫攻坚”工作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阶段脱贫攻坚工作要求上来,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紧盯“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围绕剩下的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切实增强责任担当和攻坚克难意志,下定攻坚拔寨的坚强决心,下足精细精确精微的“绣花”功夫,全力以赴确保完成脱贫目标任务。
   (二)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强化“脱贫攻坚”工作保障。要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协调机制,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贫困户与非贫困户的协调健康发展,实现公共服务均衡化;要进一步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扶贫资金的投入,建立与省级财政资金投入相适应的增长机制;要全面全力用足用好金融扶贫政策,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支持,推动金融扶贫贷款向贫困地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等方面的投放;要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加强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
   (三)坚持压力传导,不断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要全面落实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抓扶贫和党委政府“双组长制”,坚持扶贫开发重大问题党政一把手亲自研究、难点问题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过问;要切实压实行业部门责任,统筹行业资源,落实配套政策,完善扶贫规划,加大调度指导和督查考核力度;要压实帮扶工作责任,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管理,抓好学习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帮扶干部的能力;要严格执行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办法,倒逼各级责任落实。
   (四)把准扶贫短板,全面提升“脱贫攻坚”工作实效。要因地制宜推进产业扶贫,规划和培育特色产业,做大做强乡村旅游,建立健全带贫益贫利益联结机制,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要继续加强教育扶贫,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贫困户子女的教育资助,从根本上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要进一步做好健康扶贫,统筹协调扶贫标准,切实落实医疗扶贫政策,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要织密织牢社会保障网络,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工作,确保应扶尽扶、应保尽保;要不断推进就业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带动贫困群众就业创业,千方百计增加贫困户收入;要强化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增强贫困户自身“造血”能力。
    (五)凝聚社会合力,加快形成“脱贫攻坚”工作大格局。要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脱贫攻坚的浓厚氛围;要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扶贫基金会、慈善会等各类组织通过构建扶贫志愿服务网络、建立扶贫公益平台、打造社会扶贫品牌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要进一步发挥各级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要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充分发挥各部门、各行业的优势,用足用好资源,协调配合联动,形成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抓扶贫、促攻坚的巨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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