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和21日,张洪副主任率市人大常委会养犬管理条例立法调研组赴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芦溪县开展立法调研,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萍乡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
19日上午,张洪一行首先来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登岸下社区,向社区干部群众介绍条例草案的基本情况,与社区干部群众面对面座谈交流,听取社区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张洪一行随后到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李梅塘社区,实地走访了铂金水岸、雍华庭等居民小区,了解社区养犬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问卷调查活动。张洪指出,加强犬类管理立法,既是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的重要方面,也是促进文明城市创建的的必修课程,推进养犬管理立法势在必行。
21日上午,张洪一行来到芦溪县公安局,与有关部门、社区我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就部门职责、限制养犬数量、犬只留检场所等话题展开讨论交流,听取意见建议。张洪指出,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的一贯方针,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践,有提出了很有价值的意见建议,调研组将认真梳理,作为修改养犬管理条例的重要参考资料。(周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