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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 |
2月19日,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洪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与会委员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审查报告以及各方面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整体框架进行讨论,逐条逐句提出修改意见。经研究,会议形成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及其修改情况的汇报,决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
张洪指出,开展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立法是巩固全市禁燃成果的需要,也是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内容。条例草案几经修改,一些有争议条款已基本达成共识,下一步要按照立法程序要求,继续进行修改完善,确保条例如期出台。
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周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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