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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安排,今年4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颜剑彬带领全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调研组,先后赴安源、湘东、莲花等县区,实地察看了乐晚晴护理中心、安源镇敬老院、峡山口街日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莲花县汉和医养护理中心等10多个养老服务点,分别与市、县(区)发改委、财政局、卫健委、医保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12个养老机构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市民政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的专题汇报,全面了解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市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是典型的人口老龄化城市。截止2019年底,全市常住人口为194.13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为33.47万人,占总人口的17.24%(全国为18.1%,全省为15.8%),老龄化程度高于全省。同时,全市老年人口数量每年以3.78%的速度增长,呈现增速快、空巢化、失能失智人员增多等特点。
      2019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养老机构81所,其中公办养老机构55所(含公建民营2所),床位数6047张;民办养老机构26所,床位数6174张。全市每千名老年人平均拥有养老床位36.6张(全省为22张)。全市建制村的互助养老服务设施322个,覆盖率为50.23%,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13个,覆盖率为80.14%。构建了符合本市实际,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把养老服务纳入全市民生实事,突出重点、抓实举措、攻坚克难,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比较明显的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市政府坚持全市一盘棋,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工作机制逐步建立。成立了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全面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领导小组,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县区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二是政策体系逐步健全。从2015年起,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17个政策文件、4项配套政策;市民政局牵头制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落实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十条措施等多个专项政策;三是服务供给机制逐步完善。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等方式,有效增加了养老服务供给。2017~2019年,市级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业建设资金58.19万元,市发改委为农村敬老院新建和改扩建项目争取中央资金9151万元,县区财政投入8000万元,社会资本投入136500万元;全市80%以上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2019年,我市列入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获得试点资金1691万元。
    (二)精准帮扶,养老兜底保障扎实有力。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对农村独居、空巢、高龄、困难老年人实施精准帮扶,助力脱贫攻坚。一是落实特困供养政策。对“五保”人员、失能和半失能的老人补助标准全面落实到位 (集中供养450元/月,分散供养350元/月);发放高龄老年人补贴,购买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二是特困供养设施建设逐步加快。2018年至2020年,我市对所有乡镇敬老院进行全面改造提升,已改造提升并投入使用37所,剩余15所正在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市52家乡镇敬老院和3家县级福利院集中收住农村特困对象2856人;三是推行农村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将乡镇敬老院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失能、半失能老年人集中到县级福利院或具备条件的民办老年护理院统一照护,强化护理能力建设。
     (三)多措并举,养老服务能力逐步提升。一是城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扩面增效。我市以2019年列入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契机,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生活照料、休闲娱乐等服务。截止2019年底,全市农村互助养老和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435个,服务设施数量、服务质量和覆盖面均有较大提升;二是民办养老服务发展迅速。麓林湖养老服务中心、天虹广场“天颐居”养老公寓、乐晚晴养老护理中心、金秋养老公寓等一批本土品牌养老机构蓬勃发展;三是医养结合服务成效显现。全市现有3家护理院,护理型养老床位 450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3.8%;34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的养老机构有60家,74% 的养老院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不同形式的医疗服务。如:莲花县汉和医养中心与莲花县康养园联合建设,将城乡特困人员交汉和医院的医护人员集中照护。医养结合服务机构多点开花,扭转了以往传统养老和医疗机构医养分离的照料模式。
    (四)创新服务和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一是创优环境。全市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新建和改造提升,不仅安全、舒适、温馨,而且环境优美,设施齐全,呈现出园林式风貌;二是加强培训。市民政局每年组织一线护理人员和中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在卫生学院进行集中培训,提升服务能力;三是积极推行公办民营。采取“转让经营权、保留所有权”方式,将政府投资兴建的养老服务设施,委托给社会力量运营。全市已有2家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公办民营,社会化养老机构占34.6%;四是发展庭院经济。积极探索种养相结合的养老新路径,用新增院办经济收入来贴补生活,解决运营困境,实现“自给自足、以院养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的来看,全市养老服务发展势头较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展不均衡。一是公办养老机构配置和建设不均衡。目前,市本级没有一所公办养老机构;县级只有莲花、上栗和安源各设有一所公办福利院,芦溪县和湘东区尚未设立;大多数乡镇敬老院已完成改造提升,并投入使用,但去年尚未完工的8所和今年列入改造提升的7所敬老院,因疫情原因,工程建设进度缓慢;二是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标准不高,存在监管不到位的现象。调研中发现,部分民办养老机构租赁老旧房屋,稍加改造便投入使用,环境条件较差,设施设备简陋,达不到消防安全标准,存在安全隐患。目前全市约有这类养老服务机构21个;三是养老服务供需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全市农村养老机构入住率仅33%左右;而城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入住率较高,达62.16%,特别是护理型床位偏少,出现供不应求、排队预定的现象;四是养老服务体系短板明显。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还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全市641个建制村的互助养老设施覆盖率为50.23%,距离上级文件提出的覆盖70%以上的建制村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二)资金投入不足。一是对乡镇敬老院的改造提升投入不足。市级财政资金有限,建设资金主要通过向上级争取和县乡自筹。目前,湘东、上栗、芦溪县财政予以支持,其它县区财政投入较少,资金缺口较大;二是民办养老机构没有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因土地性质和消防设施不达标等因素,不能办理相关手续,得不到国家的政策支持,运行困难;三是《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萍府发〔2015〕3号)文件规定的“各县(区)按上年度户籍人口中60岁以上的老年人数,以每人每年5元标准安排养老服务业工作经费”,至今各县区财政均未落实。
    (三)人员保障不到位。目前,我市大多数从事养老服务业的人员都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仅能提供买菜、烧饭和打扫卫生等服务,缺乏基本的护理知识和技能,其他各类专业人才更是严重短缺,难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养老需求。目前,我市共有养老护理员406名,与国家有关养老护理员与服务对象配备比例,自理老人1:10、半失能老人1:5、全失能老人1:3的要求相比,养老护理员缺口较大。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工资普遍偏低,月薪一般在1500-2500元之间,导致护理人员流动性大,队伍不稳定。部分乡镇敬老院的院长和财会人员因无法解决事业编制,工资及退休待遇较低,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
    (四)信息化建设滞后。发展智慧养老,推动信息化建设是养老发展的一大趋势。对比先进地区智慧养老全覆盖,我市智慧养老还处于初始阶段。目前,各县区还没建立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只是使用电脑录入老年人基本情况,平时的管理还是依靠人工进行较为原始的管理,尚未建立市、县(区)、街、居互联互通,机构、居家、社区资源共享的养老服务系统平台。

      

      四、意见建议

      养老服务是民生大事,事关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事关幸福萍乡建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养老服务重要指示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大力抓好养老服务基础工作。一是要及时修编完善养老服务规划。根据我市养老服务的需求和供给情况以及老龄化趋势特点,修编养老机构建设规划,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实行中低端和高端梯度配置,整合资源和力量,合理布局;二是要建设一所具有一定规模的市级公办养老机构,每个县区至少要建设1—2所公办养老机构,同时对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要设立公办的特别护理机构,进行集中照护;三是要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引进高端养老机构开发、运营项目,带动我市养老服务水平提升。大力推行医养结合服务,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养老机构和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四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国家养老服务政策法规和新型的养老模式,切实转变广大群众的传统养老观念。
    (二)切实加大养老服务扶持力度。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严格执行《江西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的要求;整合老城区内闲置的国有房屋及各类闲置的宾馆酒店,优先考虑用于满足养老服务需求;对不同社会主体投资兴办的护理院和护理型养老机构,给予享受同等待遇;落实对养老机构的投融资、税费、土地、医养结合、消防等方面的政策;二是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增加农村敬老院和县级集中照护机构建设投入,提高特困供养标准,适当提高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人补贴;进一步提高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投入养老服务的比例,适当安排养老服务工作经费;三是要探索制定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的相关政策,研究解决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医保定点问题。
    (三)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专业教育体系建设。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和整合市内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源,通过设置养老服务专业、开设有关课程、设立奖助学金等方式拓展人才培养规模,吸引扩充生源;二是加强职业培训。鼓励养老机构与大专院校建立集产学研于一体的养老人才培养基地;对养老服务护理员实行定期免费职业培训,提升专业化水平;探索举办养老护理竞赛、最美护理人员评选等活动,增强护理人员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感;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技术人员激励制度,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入职奖补和从业年限长的奖励补贴等激励制度,合理增长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提高社会地位。
    (四)大力推进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建立市级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打造覆盖市、县(区)、乡(镇、社区)、机构(服务点)的全市养老服务平台,实现资源共享,为老年人提供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服务;有效整合全市养老服务资源,避免资金重复分散投入,方便对接部门数据,打通信息壁垒,加强市场监管,实现资金效能最大化;积极推广“手机一键通”等智慧养老产品在我市的应用;探索“扶贫+养老”模式,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让全市30多万老年人幸福、体面、有尊严地安度晚年。

附:
全市老年人员结构表

年龄(其它)

人数

比例

60岁以上

33.47万人

17.24%(占总人口数)

65岁以上

22.18万人

11.42%(同上)

80岁以上

4.05万人

12%(占老年人口数)

90岁以上

5100

0.15 %(同上)

100岁以上

81

 

低保、特困救助

2.91万人

8.7%(同上)


全市养老机构情况表

公办

民办

互助养老服务设施(个)

机构数

(所)

床位数(张)

机构数(所)

床位数(张)

农村

城镇社区

55

6047

322

113

县级福利院

3

340

26

6174

具备助餐功能

227

具备助餐功能

30

乡镇敬老院

52

5707

合计:养老机构81所,床位数12221

互助养老设施435个,具备助餐功能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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