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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 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根据2020年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5月下旬至6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科技进步法》)在我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科技进步法》的情况汇报,赴芦溪县、上栗县、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进行了重点检查,听取了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及企业代表的建议意见,实地察看了网是科技、中材江西电瓷电气有限公司、江西阿尔法高科药业有限公司、萍乡学院、市菜科所等十多家高新企业和单位。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科技进步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深入推进该法的实施,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不断优化科技发展环境、促进产业技术升级、推进科技经济融合,2019年顺利通过了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中期评估,被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五部委批准为第二批国家产业转型示范区,为实现萍乡“五年新跨越”提供了科技支撑。
    (一)《科技进步法》宣传贯彻力度加大。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及有关领导机构,每年定期召开2次以上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科技创新发展工作。市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到亲自带队,组织企业参加市外各种大型科技合作交流、科技考察调研活动和具体科技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等。通过举办科技活动周、科技创新大赛、产业合作发展论坛等各类大型科技活动,普及科学知识。2019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为9.6%,高于全省8.87%的平均水平0.7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二。通过编制印发《企业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执行指南》、《科技创新政策汇编》等各类政策宣传资料宣传科技进步法,普及科技创新政策。
    (二)科技经费投入逐步提高。市本级科技支出每年以不低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法定比率递增。 2018年,全市科技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以上;设立1000万元的“昭萍英才”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实施五大人才工程;设立5000万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信贷引导基金,撬动银行贷款5个亿扶持科技企业创新;出资3000万元,与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合作共同开展科贷通。连续三年R&D经费支出以40%以上幅度高速增长,增幅居全省前三,高出省平均水平20多个百分点。2016年以来,全市通过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有近百家企业获得质押贷款2个多亿。通过落实优惠政策,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金额2个多亿。各县区科技投入也出现增长的良好局面。
    (三)科技工作政策不断完善。各级政府大力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明确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扶持企业研发、落实优惠政策、实施科技奖励等有力措施,积极引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不断壮大全市自主创新的主体力量,全面推动《科技进步法》实施落地。一是政策引导。编制了十三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萍乡市关于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行动方案》(萍办发〔2018〕8号)、《关于实施“昭萍英才计划”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的若干措施》(萍办字〔2018〕31号)、《关于深入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萍乡市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县区也相继制定出台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措施;二是扶持企业加强科技合作。投资5000万元率先在全省建设市级科技创新中心。通过引进人才、与高校院所合作等措施,促使我市60%的民营企业、90%的科技型企业与院校建立了紧密联系并设立研发机构。目前,全市现有共建大学研究院7家,与乌克兰国立冶金学院合作共建了全省首家中乌院士工作站;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2家;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2家;全市各类众创空间(星创天地)达到数十家,其中国家级备案5家,省级科技孵化器4个。建立了8个省级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组建了12个省级科技协同创新体,1家企业参与了清华大学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共建。
    (四)科技对经济发展支撑力增强。一是强力推进科技重大项目建设,积极争取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和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资金项目。三年来,全市累计获批国家和省级各类科技项目162项,资金近3亿元;华星环保与昆明理工大学共同首次牵头承担实施国家大气环保领域重大研发项目;连续4年获批省级创新驱动5511重大专项,位居四小地市第一。二是着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2019年,获批省级瞪羚企业6家,潜在瞪羚企业3家,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71家,科技中小企业入库151家。三是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和水平。先后获得全国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和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一等奖各1项,省技术发明三等奖和科技进步三等奖各1项,中国技术市场金桥奖2项,荣获1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实现近三十年来新的突破。格丰科技、风石空压机等企业获得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优胜奖。中科特瓷的“大尺寸氧化铝陶瓷自发凝固成型技术”通过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组织的专家评审,鉴定为国际领先水平。
    (五)科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建立了拥有300余位专家学者信息资料的“萍乡籍在外专家学者信息库”;建立了有简水生院士等10位国内知名专家教授担任科技顾问的高端智囊库;柔性引进院士、博士以上高尖人才200余名,高层次人才团队10多个、副高以上高层次人才1200余名,累计引进各类人才总量近万人。全市共获批国家千人计划2个,万人计划4个,省级双千计划高层次创新团队10个,省级学术学科与技术带头人7个。
    (六)知识产权得到保护。2017年以来,共查处专利案件66件,有效维护了创新主体的权益。2017年至2019年,全市专利授权量6374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299件,全市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512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63件。全市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2家、示范企业2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律宣传不够到位。尽管《科技进步法》已贯彻实施多年,每年各种科技宣传活动也定期开展,但有些部门和单位“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理念还不够强,对科技进步、科技先行喊得多,做得少,对科技工作在落实科技进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等方面不够理解。一些企业科技意识不强,缺乏自主创新的主动性,科技创新的主体地位还没有充分体现。
    (二)科技投入相对不足。一是市本级科技三项费总量偏低。市本级科技三项费在全省排名靠后,2018年科技研发经费占GDP的比重为1.14%(排全省第7位),科研机构基本处于保运转的状态,没有足够资金支持科研活动;二是科技投入总量不足,科技创新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从检查情况看,市本级除了市本级科技项目以外,基本上没有别的奖补资金。2018、2019两年才落实研发投入后补助奖励资金400万元,这对于需要大投入的科技工作来说远远不够。三是科普经费保障力度相对不足,目前我市人均0.186元,低于全省0.427元的平均水平。
    (三)人才吸引效应不强。虽然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我市人才引进培养力度也在不断加大,但客观看,与其他发达地区比,在政策优惠上、硬件设施等方面仍然处于弱势地位。对人才的引进、开发和培养仍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和体贴入微的人文关怀,企业的薪酬水平和人才成长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科技创新人才尤其是高端创新人才和团队远远不能满足创新需要。
    (四)科技创新能力不强。我市高新技术企业仅有百余家,且高新技术产业处于产业链的相对低端环节,产业规模和企业规模偏小,龙头企业不多,能起支撑作用的高新技术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企业更少。部分中小科技型企业虽然有创新热情,但碍于实力脆弱,吸纳、创造、运用新技术的能力不强。尽管我市每年新增工业企业为数不少,但符合争取科技专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要求的项目却不多。


      三、意见建议

      科技进步法是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萍乡、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法律。贯彻落实好这部法律,对我市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产业升级有着重要意义。为此,针对以上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组提出以下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对科技进步的认识。要把学习宣传科技进步法和增强全社会的科技创新意识联系起来,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化坚持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和“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认识,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技进步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企业特别是传统企业,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增强依靠科技进步的意识,更加重视和强化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培训和科学管理,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并加大科技投入力度,促进企业自身健康发展。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积极宣传全市科技创新的工作成效,宣传科技领域的先进人物、创业典型等,真正让全市上下关注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努力营造一个良好的科技创新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投入,拓宽渠道,确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一是要依法保障科技的投入。按照《科技进步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统筹安排,逐年加大财政对科技经费的投入,并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比例要求;二是要完善科技投入政策体系,加强引导和激励全社会增加科技投入,促进全社会资源参与科技创新活动。强化科技与财税、金融合作,引导和支持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多层次资本市场,加速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三是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里的高科技项目和扶持资金,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市场竞争力强的高新技术投资项目。
     (三)进一步引进人才,留住人才,为科技进步提供智力支撑。科技进步人才是关键。要重视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加快引进人才步伐,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优化人才结构,建成一批优势创新团队,造就高科技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科技用人制度,研究和解决留住人才的有效措施,切实保障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的权益,妥善解决科技人才在工作、学习、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为引进人才、用好人才、留住人才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学习环境和生活环境。
    (四)进一步搭建平台,加快改革,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快科技赣西区域创新中心的建设,把建设与发展集院企合作平台、科技企业孵化平台、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和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于一体的综合性科技创新平台作为推进科技创新、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和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二是强化企业在自主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制定措施,强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在产学研中的引导和协调作用,帮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创新载体,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扶持企业技术创新。三是制定并落实激励企业自主创新各项制度措施,完善技术创新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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