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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第二十二次全体会议,统一审议《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张洪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同志的汇报,认真分析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草案重点条款逐条进行审议,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会议充分肯定了对草案二次审议稿的修改工作。会议要求,法工委会后要根据法制委员会审议意见对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尽快形成《萍乡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提请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周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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