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召开《萍乡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一次审改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法制委主任委员黎春源主持会议。市人大法制委、监察司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交警支队负责同志和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审改会上,围绕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监察司法委审查报告和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等单位提出的意见,结合条例立法目的和我市电动车管理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与会人员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草案逐条逐款地进行了研究。
黎春源指出,下一步,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继续做好草案的统一审议和相关工作,形成高质量的关于草案修改情况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为市人大常委会第二次审议《萍乡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草案)》当好参谋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