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萍水(渌水)保护协同立法第二次会议在株洲市自然生态局召开。这是萍乡市人大、株洲市人大在萍水(渌水)保护立法立项阶段召开的第二次会议。
会上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协同立法工作实施方案(建议稿)和协同立法工作模式作了说明,两市相关部门汇报了萍水(渌水)流域水资源与水生态管理方面亟待协同立法解决的问题,并提出“三协同”的立法建议,即协同规划预防、协同修复治理、协同监测监管。与会人员就进一步开展好协同立法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两市一致同意采用紧密型共同协商模式,联合组建跨省工作专班,落实跨省双组长工作制度,实行集中办公,集中攻坚。萍水(渌水)保护协同立法草案由株洲市牵头起草;大气污染防治协同立法草案由萍乡市牵头起草。力争在今年6月份完成萍水(渌水)保护协同立法草案的初审。
两市人大法制委、城建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及两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开展萍水(渌水)保护跨区域协同立法,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落实江西、湖南两省省委、省政府深化湘赣区域合作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更是两市在地方立法领域合作的新突破,不仅能进一步交流两市的感情,加深了解,增进友谊,同时也能充分整合、节约立法资源,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下一步,两市将进一步凝聚共识,密切配合,严格按照任务要求和时间节点,优质高效共同推进协同立法工作。(黄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