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3月中下旬在萍乡召开,会期2天半。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审议萍乡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萍乡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萍乡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萍乡市202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及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萍乡市2023年市级预算草案;审议萍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萍乡市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情况的报告;选举事项。
代表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授权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