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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水(渌水)协同保护立法第四次会议召开

       5月12日上午,萍水(渌水)协同保护立法第四次会议召开。湖南省株洲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钟燕,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黎春源出席会议并讲话,江西省萍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峰主持会议。

       会议充分肯定了两市协同立法跨省工作专班的工作成绩,指出萍水(渌水)协同保护立法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基层实践,是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具体措施,将“守护好一江碧水”落到了实处,对持续保护和改善萍水(渌水)流域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明确了在5月下旬召开萍水(渌水)协同保护立法第五次会议;在6月召开萍水(渌水)协同保护法规草案第二次集中改稿会;法规名称、立法目的和规划编制协同等事项将提交萍水(渌水)协同保护立法第五次会议研究,两市司法行政机关于7月10日前形成法规草案送审稿提交两市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形成法规议案,提交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等有关事宜。

       在下阶段工作中,将继续把握好质量,把握好节奏,把握好程序,精心修改完善法规草案,保证按时按质完成协同立法各项任务,确保株萍两市分别于今年11月提请湖南省和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黄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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