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萍乡市萍水河(渌水)协同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审。为切实践行全过程人民 民主立法,广泛吸纳民意、汇聚民智,不断提高法规质量,现将该草案及其说明在萍乡人大信息网(www.pxspc.gov.cn)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寄至:萍乡市行政中心1号楼1108室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科(邮政编码:33700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 280483688@qq.com
反馈意见时请在信封或邮件标题中注明“萍乡市萍水河(渌水)协同保护条例修改意见”字样,并在文稿中写上意见提出人的联系方式。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
联系电话:0799-6832522
附件:1.萍乡市萍水河(渌水)协同保护条例(草案)
2.萍乡市萍水河(渌水)协同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
萍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