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运波,副主任王仁华、黎春源、刘占纯、康峰、林祖华,秘书长文卫萍出席会议。刘占纯主持会议。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苏建军,副市长刘仁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俊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文忠,市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西考察和听取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主持召开进一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座谈会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全省、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通过相应的公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萍乡市萍水河(渌水)协同保护条例(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初步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管理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财经委关于《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重大项目管理情况的报告》的初步审议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冷链物流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大农委关于我市冷链物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2022年度全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2022年市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全市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我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萍乡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草案表决稿)》;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萍乡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的议案及其说明;听取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萍乡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的审查报告,分组审议了《萍乡市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草案)》。
会上,吴运波为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举行了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仪式。